超越对错乃为高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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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实战经验
2016-03-17 马江龙 玄极文化

         昨晚,薛总(阿来)请我吃饭,继续谈“”。

我说:

《周易》上讲:“一阴一阳之谓道。”

这句话是道的实战用法,但不能认为阴阳就是道。

薛总问:

可不可以理解,道是包括阴阳的?

我说:

是的!也可以理解,道是超越阴阳的。

薛总说:

我看您的《周易我读》里,也讲解了《庄子·秋水篇》上的:

以道观之,物无贵贱。以物观之,自贵而相贱。以俗观之,贵贱不在己。

万事万物,其实,都是相对的,并没有绝对的贵贱、对错。

我说:

这是功用层面的理解!

我用手沾了点茶水,在桌子上写了个数字“6”,对坐我对面的薛总说:

就比如这个数字,从我这个角度来看,就是“6”,而从你的角度来看,就是“9”。

如果我非认定,这就是“6”而不是“9”,而你非认定这就是“9”而不是“6”,你说,我们俩,究竟谁错了呢?

薛总说:

都不错,但也都错了!

我笑了笑说:

怎么个都错又都不错呢?你这句话,就像个和事佬说的。

薛总说:

就像庄子说的一样,站在我们各自的角度,“自贵而相贱”,我们都不错;但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来看,我们的理解是不完整的,所以都错了。

我对薛总竖起了大拇指:

高!如果每个人,都能站在对方角度去设身处地地思考,还会有纷争吗?!但,可-惜-的-是……

薛总眼巴巴地看着我说:

可惜的是什么呢?

我说:

可惜的是,这是从功用的层面来讲的,而不是从道的层面来讲的。

薛总说:

我不是太理解!

我说:

简单地讲,每个人都能理解,也能接受“换位思考”和“将心比心”,但又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。

所以,悟到是一码事,做不做得到,是另一码事!想做好人是一码事,实际上是不是好人,是另一码事。

也就是说,必须有人做不到哪怕这么简单的事情,才符合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的法则。

薛总说:

是的,在单位里也是这样。推行一个政策,总是有人支持,也总是有人反对,这是常态。

我说:

是的!就像我的文章,自认为在给各位分享干货,但每次都有高(su)人(ren),认为充满了水货。头条有好心读者私下问我,为什么不反驳那些明显不上道的评论呢?我回答说:以俗观之,贵贱不在己。如果我要和那些人斤斤计较、展开辩论,不就是二百五遇到愣头青了吗?

薛总也笑了,问:

刚才您说,这是功用层面的,意思就是,还有其他层面的?

我说:

对,其实庄子分的很清楚了:

1、道的层面——“以道观之,物无贵贱”——道人

2、物的层面——“以物观之,自贵而相贱”——物人

3、俗的层面——“以俗观之,贵贱不在己”——俗人

自己可以以此衡量,自己是什么人?

道人、物人还是俗人?

上升到道的层面,就是“物无贵贱”,事无对错,道人必定是超越贵贱、超越是非的。

薛总说:

这样一分,就非常清晰了。不过,按这个标准来看,还是俗人多啊!

我看了他一眼,开玩笑地说:

您老人家的意思是说,还是是非之人多吧?您老人家看看我的头条文章,就能明显看出来了,即使几万的阅读量,几千的收藏量和转发量,评论的绝大多数是“物人”和“俗人”,而少有“道人”。只收藏转发,连个谢字也没有,这样的“人”,也是让山人醉了!

薛总说:

越学习,就越能深刻体会到,真的是思维模式在影响自己的一举一动啊!不光是对身体的影响,对事业和人生的影响也是这样啊!

我说:

看你小小年纪,已快是得道高人了!不光事业做得好,人生也悟的好!黄金的年龄啊!真让人羡慕!

薛总调皮地说:

我快飘起来了……

若人欲了知,三世一切魔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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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avatar 612 9

      以道观之,物无贵贱。
      以物观之,自贵而相贱。
      以俗观之,贵贱不在己。
      ?

      • avatar 刘建伟 9

        若人欲了知,三世一切魔;
        应观法界性,一切唯心造。